全县拥有卫生健康机构15个,其中:医院2家,卫生院11家(中心卫生院8家、镇卫生院3家),卫生防疫机构1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共有床位845张,其中,医院病床540张,卫生院病床245张,妇幼保健院病床60张。共有卫生人员15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14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41人,注册护士514人。市考指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不高于30%(我县为28.9%)。
2021年疫情防控攻坚战中,建成120急救指挥中心、3个核酸检测实验室、14个规范化发热门诊、4个发热诊室。配备负压救护车、集成式核酸检测实验室、便携式彩超、移动dr各1台,呼吸机4台,加强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感染科等科室建设,累计开展核酸检测采样116353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6场次,完善县、镇、村(社区)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指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成功举办了太极拳、乒乓球、柔力球、健身操、象棋等全民健身运动各类比赛。积极探索“体育 旅游”深度融合,景区健身步道及其他体育设施项目有序实施。
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网点15个,专营店11个,占比73%。体育彩票累计销售915万元,较2020年同比下降8.3%。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354天,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全年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81117人,其中,男性96964人,女性84153人。男女性别比为115:100。
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49元,比上年增加1738元,增长9.6%。其中,工资性收入5872元,增长11.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9.7%;经营净收入6227元,增长4.1%,占比31.5%;财产净收入620元,下降11.4%,占比3.1%;转移净收入7030元,增长15.7%,占比35.7%。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08元,比上年增加2290元,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7708元,增长7.2%;经营净收入11473元,增长8.0%;财产净收入1510元,下降0.2%;转移净收入10016元,增长10.3%。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37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长10.8%。其中,工资性收入4715元,下降5.2%;经营净收入2918元,增长37.8%;财产净收入58元,下降59.5%;转移净收入5146元,增长10.8%。
城乡收入比为2.39:1,较上年同期缩小0.06。
2021年度,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311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7人,超额完成市局下达我县城镇新增就业1200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低于4%的控制指标。
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8312人,比上年增加611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500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405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13179人,离退休人员人数5226人,扩面新增参保867人。
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16692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9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3221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12488人。
截止年底,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1021人,农村低保对象8183人。现有敬老院17所,床位1901张。农村特困人员2643人,城市特困人员73人。全年城乡临时救助2746人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641人次。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416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592人。全县共有孤残儿童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3名,农村留守儿童17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