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文化、体育和旅游
全市拥有体育场馆2个,公共图书馆1个,剧团1个,剧场1 个,博物馆1个,电影院6个,文化馆2个,文化站17个。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90千册,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9%,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7%。
全市共有名胜风景区和文物保护区74个。星级饭店7个,星级饭店客房720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605万人,国内旅游收入39.2亿元。
九、水利、交通、电力和邮政通信
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21%,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9.58%,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95.2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51.97%。
全市公路里程6306.1公里,其中等级公路6306.1公里。全市年末拥有6条公交线路,拥有公共汽车114辆,拥有出租汽车216辆。民用汽车拥有量5.15万辆,个人汽车4.81万辆。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5.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3%。其中,工业用电量8.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
全年邮政业务收入1.45亿元,累计订销报刊杂志975万份;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数3.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57.9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21.5万户。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市常住人口69.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66万人,城镇化率55.74%。年末户籍总人口88.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1.43 万人,乡村人口47.33万人。0-4岁人口2.59万人,0-17岁人口16.02万人,60岁以上人口15.92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5.31‰,出生人口499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8‰。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7。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3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787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4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8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72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47%,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9平方米。
十一、就业、社会保障和治安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01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59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9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年末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数10164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8827人。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3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4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97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71人,减少11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287人,减少747人。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数42个,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床位数4249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收养人数1451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73%,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87%。
全年查处治安案件562起,人民法院审结案件8678起,其中刑事案件303起。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3人,各类安全事故损失额614万元。其中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5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损失额270万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人,交通事故损失额290万元;火灾事故死亡人数1人,火灾事故损失额54万元。
十二、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
全市森林面积110981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1.95%,森林积蓄量667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7427公顷。公共绿地面积394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132.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13%。垃圾处理站32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5%,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污水处理厂15个,其中城区2座,镇区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
全年空气优良以上天数319天,优良天数比例89.1%;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二氧化硫排放量566.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23.5吨,烟(粉)尘排放量220.6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3.02%。
注: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正式数据以《广水市统计年鉴——2021》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