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于统计制度规定的口径调整、统计执法、剔除重复数据、企业改革剥离等因素,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4.县级部门数与上级部门反馈数有出入的,以上级部门反馈数为准。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年末总人口、出生人口、出生率、死亡人口、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来自县公安局;客货运周转量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里程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旅游数据、公共图书馆、图书、艺术表演团体、文化站、广播、电视来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金秀瑶族自治县支行;财政、保险数据来自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场、篮球场数据来自县教体局;专利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管局;卫生事业来自县卫生健康局;离退休人数、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社会福利事业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气象数据来自县气象局;生产安全数据、森林覆盖面积、森林火灾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来自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反馈数据;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