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年末全县总人口(户籍人口)为151148人,较上年减少989人,其中男性79732人,女性71416人。全县人口出生率5.90‰,死亡率5.03‰,自然增长率0.87‰。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70元,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29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80元,增长7.1%。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397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58万人,比上年增长2.6%;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226人,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2855人,享受城乡特困人员保障338人。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清流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