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全市pm2.5年均浓度33.0微克/立方米,下降8.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6.7%,比上年提升0.3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二。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92.2%,与上年持平,所有河流断面首次均达= 3 \* romaniii类,4条入湖河道首次全部达到省定考核目标。整治提升“危污乱散低”企业2569家,拆除沿江化工企业8家。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年实现增核10614亩、扩绿641.5亩,累计建成7个生态安全缓冲区。
城乡环境持续优化。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6.9%,全年营造林达1.38万亩,造林保存率达100%。推动溧阳、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融合发展,打造全域“幸福河湖”,新改扩建公园绿地92.7公顷,建设口袋公园28个、绿化精品道路21条、立体绿化12处。累计建成1414个美丽宜居乡村,创成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4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注:
1. 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除注明按不变价格计算外,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2. 公报中各部门数据均为快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