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8.2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2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1.96万人,城乡居民11.8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6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01万人。
全年全县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90人,发放城镇低保资金492.31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316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174.46万元。
十一、城市建设、资源
年末城市交通运营车辆188辆,其中县内公共汽车108辆,出租汽车80辆。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自2022年起不再开展统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