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环境保护
2022年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优良天数达到342天,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全年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
注:
1、本公报中的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为可比价速度,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为现价速度。
4、国内贸易部分的增长速度使用的同期数据为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修定后的数据。
5、第一部分的财政数据及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部分的数据资料取自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