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5101人,占50.53%;女性人口为298679 人,占49.4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57上升为102.1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85058人,占14.09 %;15-59岁人口为392438 人,占65.00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6284 人,占20.91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665 人,占16.51 %。与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9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5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88 个百分点。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计 | 603780 | 100.00 |
0-14岁 | 85058 | 14.09 |
15-59岁 | 392438 | 65.00 |
60岁及以上 | 126284 | 20.91 |
其中:65岁及以上 | 99665 | 16.51 |
五、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192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033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870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5671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01人上升为1311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432人上升为2054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430人下降为 3125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159人下降为25783人。
与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7.75年提高至9.77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611人,与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3156人,文盲率[6]由7.92%下降为2.42%,下降5.50个百分点。
六、城乡[7]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3085人,占71.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0695人,占28.27%。与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0846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0752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7.88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93850人,与2010年天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24862人,增长180.9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90299人,16-59岁人口为387197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