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碳达峰工作。围绕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原则,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扎实推进低碳社区、低碳园区和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达峰行动。推进工业行业能效提升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科学制定交通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元翔、厦航等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完成年度碳排放配合履约清缴任务。
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控制。在产业结构变革、能源结构变革、精准高效减排和经济政策引导等四大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强化“前端”污染物减排战略,发挥结构减排的协同成效。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更大力度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第二节 推动社会低碳发展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加强对以仙岳山为重点的山地森林系统保育。深入开展全民植树,新增、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结合“一树一景”“一树一园”,打造一批“口袋公园”,因地制宜推动立体绿化建设。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提升红树林固碳水平。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行绿色生产行业标准。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升级,鼓励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实施重大技术改造,提升产业清洁化水平。深入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强化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行业结构调整、工艺改造和原料替代等。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发展“生态 ”产业,拓展生态经济化路径。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打造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湖里样板”。
强化低碳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理念和知识,引导全民参与节能降耗,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绿色建筑占比、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等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配合市级部门规范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推行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行力度,强化绿色建筑的后期维护。
打造低碳试点示范。积极推动五缘湾北社区等具备条件的小区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争取建成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并形成试点经验推广。推动五缘湾湿地公园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景区,盛德东南新能源生态园建设低碳园区。
专栏一: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低碳示范景区建设工程:建设五缘湾湿地公园近零碳排放示范景区。
低碳社区、低碳园区建设:建设五缘湾北等低碳社区、盛德东南新能源低碳园区。
第五章 精准治污,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中心城区
第一节 保卫城市蓝天
打好升级版的蓝天保卫战。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污减排,推动空气质量站点各街道全覆盖,加强pm2.5与臭氧污染的协同治理,强化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强化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联治。辖区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稳步增强。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推动实施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企业包装印刷、汽车维修企业喷涂工艺监管,严格控制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加油(气)站、储油库日常管控。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鼓励、推广国际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密闭、加强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以nox减排为着力点,巩固提升三个阶段vocs整治成果。
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加大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执法力度。强化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和排气监测,强化开展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查处。加强柴油车日常监管。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深入实施《湖里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区政府属地管理、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业主单位主动履责、施工单位防治主体、监理单位监理职责的“五方共治”责任,不断提高参建单位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联动功能,逐步推行建设工地自动化扬尘降尘工作。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城市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无浮土。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全面推进煤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
加强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完善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推进精细化应急管控,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运用生态云大数据管理等先进技术,加强区域空气质量变化分析、预判,为管理决策和污染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强化湖里中学、蔡塘社区、高林社区站点周边日常巡查和污染源排查。
第二节 维护人水和谐
强化水资源保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建设海绵城市,推广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经验,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在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重点推进五缘湾片区、枋湖片区、湖边水库片区、鳌山路片区、南山兴湖自贸区等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鼓励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城市道路清洗、绿化浇灌、景观用水及生态补水。
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完善湖边水库、五缘湾内湾等水域联合管控机制,加强天地湖、五缘湾、湖边水库和泥金蓄洪池等水域监管和巡查,持续做好巡河队伍标准化、巡河工作日常化、监督常态化、台账规范化“四化”建设。保持新丰湖、埭辽湖、湖边水库等水域水质达标率100%。进一步完善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尽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防治。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完善污水管网规划。结合旧区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改扩建等工程,配套和完善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有序推进建筑小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正本清源”。以补足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扩容,配合完成高崎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以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开展“排水证”“排污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城市排水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违规排水行为的执法检查,督促排水户及时办理排水证并按要求合规排水。
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施江头片区和县后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马垄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在已开展17.70平方公里正本清源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鼻子沟西片区、鼻子沟东片区、五缘湾南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两岸金融中心片区、枋湖片区、西海域片区、机场北片区等8个片区正本清源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持续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建立污水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逐步从“投资建设为主”向“投资建设与运维管理并重”转变,进一步谋划完善排水管理进小区、引入专业化污水设施管理团队对辖区内污水系统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养等相关管理机制,加快实现污水设施专业化、精细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水设施发挥应有功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防治模式和工作机制。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厦门市“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排查地下水污染防渗漏情况,并自行建设水质监测井,加强监测井的维护和管理,形成防渗措施和监测井问题清单。
第三节 建设“美丽海湾”
建立健全“湾(滩)长制”。建立区、街道两级湾(滩)长管理体系,强化与“河长制”管理体系衔接。加快推进海湾日常监管体系建设,提升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效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海洋违法行为。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打造“五缘湾美丽海湾”生态品牌。
强化海域污染防控。巩固海域养殖清退成果,严防海域退养返潮。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推动同安湾、西海域等近岸海域水体的综合整治。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减少污水排放量。加强溢油及危化品应急处置设施配套,不断提高港口及沿海海域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陆源入海垃圾管控,建立沿海陆域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加大海水浴场、沙滩保洁力度,实现垃圾不下海。健全海漂垃圾收集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