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
前 言
“十三五”期间,湖里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厦门市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五年,是湖里区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的重要五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湖里区作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生态花园之城的“新客厅”、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探路者,多年来,湖里区始终发挥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围绕“建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宜居城区”发展战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蓄积绿色发展动能,探索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经验,全面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特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湖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重要成效,打造更加美丽、更加富裕、更加繁荣、更加平安的湖里,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和《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厦门市湖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国家、福建省、厦门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政策,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回顾与展望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湖里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城区承载功能、生态环境质量和综合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迈向新发展阶段。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全面深化“多规合一”管控,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积极配合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成为全国样板。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湖里区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地表水达标率100%、主要湖库水质达标率100%。污水断头管补齐、混接管道改造、溯源排查、正本清源改造等工作齐头并进,基本实现排海口晴天污水“零排放”。率先在全市完成海域退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湖里经验”。
生态空间有效管控。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形成“三面环海、水绿成网、产城融合”的格局。打造山海健康步道,重塑全域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控制线,制定《湖里区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业务管理平台,实现生态控制线的空间定点、定位、定桩,使生态保护区域牢牢固定在“一张蓝图”上,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明确了底线。
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实施“腾巢换凤”,精心打造园区载体,全面服务厦门自贸区湖里片区与厦门火炬高新区两大国家级重大产业片区建设。大力实施“优二进三”“二三产融合发展”发展战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产业支撑。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降低,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获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相关经验与机制成功入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一百例》。
绿色宜居环境大幅提升。优化城市绿地系统整体布局,提升城市空间整体绿化水平,完成薛岭山、虎头山、寨上等公园建设,改造提升五缘湾湿地公园、仙岳公园、火炬公园等一批公园。新增绿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2%,辖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9平方米。全面推进旧村改造提升,累计完成征地5.02平方千米,房屋征收1022万平方米。马垅、金安等社区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的经验做法全市推广。
城区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印发《湖里区全面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总体方案》,实施“大城管”改革,建立健全“六位一体”的“大城管”体系,建成“数字湖里”公共管理集成平台,推动公共管理事件处置高效便捷。保持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零形成,超额完成“两违”重点整治提升三轮工作任务。市对区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文明城区测评中均名列榜首。
环境监管执法体系日益完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强化监测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放全覆盖。提升基层环保监管能力,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环保专业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提升网格员业务水平。
湖里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涉及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内容共计25项指标,其中,24项指标已达规划值,1项指标(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尚无国家批复数据。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1 湖里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
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值 2020年实际值
环境质量指标 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95.7 100
2 pm2.5年日均浓度 mg/m3 ≤0.030 0.018
3 主要湖库水体达标率 % 100 100
4 城市内河黑臭水体 - 全部消除 全部消除
5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
(ⅰ、ⅱ类)比例 % 35 全市优良面积比例82.4%,暂未划分至各区
6 噪声功能区达标率 % 昼间:95
夜间:70 完成
7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完成厦门市
下达指标 完成
污染防治指标 8 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 完成厦门市
下达的控制要求 完成
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1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当年处置利用量/(一般工业固废当年产生量 处置利用往年量-规范贮存量)*100%] % 100 100
11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100 100
12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1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生态建设指标 14 万元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完成厦门市
下达任务 完成
15 万元gdp水耗 m3/万元 完成厦门市
下达任务 完成
16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
能源消费比重 % 完成厦门市
下达任务 完成
17 万元gdp二氧化碳
排放量下降 % 完成厦门市
下达任务 完成
18 生态控制线 - 执行 执行
19 生态保护红线
占国土面积比例 % ≥5.80 国家尚未批复[ 湖里区生态保护红线由全省统一划定,2019年国家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并报送国家,截至目前,国家尚未批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2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35 41
21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9.58 10.8
环境管理指标 22 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23 生态文明教育课时比例 % ≥5 完成市下达任务
24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5 25
25 环保机构能力建设 / 达到国家
标准化建设标准 完成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里区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攻坚期、窗口期,还存在空气环境质量需要保持稳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持续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需要持续努力、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加之疫情影响深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