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部门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加大舆论正面引导。建立健全与媒体的联系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全面正面的宣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意义。对项目进行科普教育,合理引导群众对项目的心理态度,同时加强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营造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2)媒体的介入增强了公众对社会稳定突发事件的关注程度,同时也应有责任正确引导和化解由关注而引发的非理性情绪。媒体作为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公众思想的工具,应当肩负起社会的职责,正确引导舆论,树立良好的舆论环境,给公众以真实信息的同时起到疏通民众情绪、安抚民生的作用。

  (3)维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定期开展舆论风险评估,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方渠道关注舆情走向,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引导社会心态平稳健康发展。

  (4)建立舆情预警、监测、社会舆论研判机制。对于项目建设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的炒作影响,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信息员要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媒体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主动引导舆论。对突发事件需要媒体注重拓展舆情搜集渠道,全面把控舆情信息,完善舆情研判机制。

  7.其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

  (1)针对其他不可预见性的问题,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除与当地居民多沟通交流外,还应注重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问题,采取预防或防范措施,注重及时观察和发现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相关风险。

  (2)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和相关的分析论证,该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得以控制或者减少。但是在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相关的防范化解措施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有效的执行落实必须贯彻于整个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方案和措施进行操作,避免私自修改简化。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考核体制和责任制度。强有力的执行是维护社会问题的前提保障,项目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目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告,监督完善。

  社会稳定风险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公众诉求也不尽相同,每项风险均可能涵盖不同的实施主体,需对风险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各自相关的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要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执行过程中多与利益相关群体进行沟通交流,确定维稳工作重点,严格执行。

  (二)社会稳定风险应急预案

  社会稳定问题产生根源在于工程建设和运营对群众造成的各种影响,但问题的发生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表现形式也复杂多变。因此在全面落实上述措施化解风险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维稳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苗头和事件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

  社会稳定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重点稳控,紧急处置,职责明确,统筹配合。

  2.组织保障

  (1)由休宁县县政府牵头成立项目社会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领导,包括县政府、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重大项目办、政法、维稳、信访等政府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各相关单位。明确参与人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明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对各责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考核。

  (2)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引导社会稳定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在接到重大社会不稳定通报后,有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值班和电话畅通,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地上传下达。

  3.制度保障

  (1)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项目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公众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对策。

  (2)坚持走访调研工作制度,由群众反映变为走访,深入工程现场、社区、村组,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

  (3)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4.应急措施

  发现重大社会稳定问题苗头或事件时,启动预案,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接待,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2)第一时间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通报不稳定情况和处理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并将不稳定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制定联动机制。

  (3)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工作。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或初始状态。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控制现场,防止矛盾激化,将由此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

  (4)对已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调查,查清事件经过、分析产生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

  (5)建议各实施主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细化分析,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相对应的具体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上级维稳部门。

  (三)动态跟踪及时回馈

  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对社会稳定风险全程跟踪,动态监测和评价,不断改进完善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同时采取必要的形式,不间断的收集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群体)的反映,及时发现新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调整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因风险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件范围的扩大、影响程度的恶化、连带风险的发生等风险升级,将风险控制在苗头阶段,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全程跟踪与及时回馈。

  第六节 风险评估结论

  移民后扶项目作用明显,意义重大,社会影响深远。根据收集的资料,在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及与规划利益相关群体座谈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移民群众意见和建议,主要针对噪声、大气等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能否引入移民就业、建设条件及时机、资金筹措、运营安全、社会治安、社会舆论、其他不可预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等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识别,对识别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移民后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综合评估较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个别群众不满意,有引发矛盾冲突的可能。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化解措施来减少或者避免这些社会稳定风险的发生。在积极落实相应的宣传解释、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以后,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或降低,不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相关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全程跟踪,及时发现新隐患,调整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实施,休宁县县镇两级切实落实“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确保“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建立、健全休宁县水库移民后扶小组及后扶机制,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移民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县水库移民安置补偿和移民开发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安置与开发计划;报批并监管移民开发有关工程项目;后斯扶持人口管理;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管理移民资金,监督移民资金使用;移民群众科技培训,帮助移民区开发致富;促进农村移民劳动力转移,实施智力移民工程;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指导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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