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

  前 言

  一、规划背景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

  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能源转型新目标。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正式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会议提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发表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讲话,再次表明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中明确“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中也明确“打造能源创新示范高地”“推动能源消费清洁转型”“扩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天津市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主动融入“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响应国家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号召,积极主动践行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郑重承诺,2021年5月11日,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水北方公司开展了《天津市蓟州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梳理了蓟州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状和基础,提出了蓟州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总体思路,基于总体思路,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以及重点实施工程,并提出了保障措施。《规划》结合国家、天津市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是蓟州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蓟州区全境,规划涵盖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品种。

  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重大项目远期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区域概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蓟州区地处天津市最北部,位于北纬39°45'至40°15',东经117°05'至117°47',区境东西最宽点56公里,南北最长55公里,总面积1590.42平方公里。蓟州区是天津市唯一的山区,山青水美,风光秀丽,有京津“后花园”之美誉。北依燕山,隔长城与河北省接壤。南距天津市区115公里,西距北京市区88公里,东距唐山90公里,北距承德220公里,居京津唐承四市之腹心,自古为战略要地,有“畿东锁钥”之称。

  “十三五”时期,蓟州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蓟州实施,统筹新冠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美好蓟州”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十四五”时期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蓟州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蓟州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78亿元,增长0.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3.10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9.92亿元,增长4.4%,其中旅游业是拉动服务业和gdp增长的最主要动力。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2:25.3:61.6。按照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23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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